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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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泰国榴莲快速通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kāizhǎn)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qiúzhí)补贴申领工作
关于组织(zǔzhī)开展(kāizhǎn)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gè)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在连(lián)有关院校:
根据《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děng)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104号)要求,为(wèi)做好我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qiúzhí)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shìyí)通知如下(rúxià):
一(yī)、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bǔtiē)对象:学籍地(dì)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fángzhǐ)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dàikuǎn)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jìshī)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申领人”)。
毕业(bìyè)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yuán)补贴。
申领(shēnlǐng)人(rén)的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等信息),同时,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x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所在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证(zhèng)》;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tígōng)户口簿、由户籍地街道出具的享受(xiǎngshòu)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三(sān))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xiāngguān)部门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zhènxīng)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四)特困人员提供有效(yǒuxiào)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五)残疾(cánjí)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烈士(lièshì)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fùqīn)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七)孤儿(含事实无人(wúrén)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běnrén)的《儿童福利证》;
(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tígōng)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以上申领材料均需提供(tígōng)(tígōng)原件、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申领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证明,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yínháng)和(hé)所在院校共同提供,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
三、补贴申领(shēnlǐng)及发放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院校组织申领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rénlìzīyuán)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xìnxī),社会保障卡须确认(quèrèn)已开通金融功能(gōngnéng)),并按要求(yāoqiú)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jiàn)。
(二)院校初审。各院校组织申领(shēnlǐng)人填写《大连市(dàliánsh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并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xiànxià)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gōngshì),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须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经(jīng)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
(三)材料报送。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yícìxìng)求职补贴申领表》原件、申领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证明(zhèngmíng)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dìqū)的人社部门。
(四)地区复审。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辽宁省(shěng)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登录网址:http://10.56.8.77/portallogin/#/),依据(yījù)申领材料进行复核(fùhé),并将复审通过名单(míngdān)进行公示,公示相关(xiāngguān)要求须与院校公示保持一致。公示结束后,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jiéguǒ),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补贴(bǔtiē)发放。各(gè)地区人社部门应(yīng)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六)材料留存。各(gè)地区人社部门须做好申领材料归档工作,于2025年(nián)11月14日前将补贴(bǔtiē)发放凭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就业(jiùyè)帮扶政策,是上级考核(kǎohé)的重点任务。各(gè)院校及各地区(dìqū)人社部门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二)严格审核,完善机制。各(gè)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须严(xūyán)把审核关,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确保补贴对象、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zhǔnquèwúwù)。
(三)落实政策,跟踪(gēnzōng)问效。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fāfàng)情况,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效果(xiàoguǒ)。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
2025年(nián)6月16日
附件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bìyèshēng)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rénlìzīyuán)和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人社(rénshè)部门联系方式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hé)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组织开展(kāizhǎn)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qiúzhí)补贴申领工作
关于组织(zǔzhī)开展(kāizhǎn)2025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gè)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在连(lián)有关院校:
根据《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děng)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104号)要求,为(wèi)做好我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qiúzhí)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shìyí)通知如下(rúxià):
一(yī)、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bǔtiē)对象:学籍地(dì)在我市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fángzhǐ)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dàikuǎn)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jìshī)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申领人”)。
毕业(bìyè)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二)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每名申领人2000元(yuán)补贴。
申领(shēnlǐng)人(rén)的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证或注册学籍相关证明(包含毕业时间、培养层次、所学专业等信息),同时,根据不同申领类型还需(x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所在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shēnghuó)保障证(zhèng)》;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tígōng)户口簿、由户籍地街道出具的享受(xiǎngshòu)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三(sān))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xiāngguān)部门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zhènxīng)信息系统中的有效证明;
(四)特困人员提供有效(yǒuxiào)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五)残疾(cánjí)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烈士(lièshì)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fùqīn)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及存根;
(七)孤儿(含事实无人(wúrén)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běnrén)的《儿童福利证》;
(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tígōng)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以上申领材料均需提供(tígōng)(tígōng)原件、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申领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未注明有效期的,可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提供证明,助学贷款证明由贷款银行(yínháng)和(hé)所在院校共同提供,户口相关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提供。
三、补贴申领(shēnlǐng)及发放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院校组织申领人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rénlìzīyuán)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厅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lnrc.com.cn/ehrss/login/),实名制注册后进行申报(须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xìnxī),社会保障卡须确认(quèrèn)已开通金融功能(gōngnéng)),并按要求(yāoqiú)上传申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jiàn)。
(二)院校初审。各院校组织申领(shēnlǐng)人填写《大连市(dàliánsh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并收取相关申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xiànxià)资格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gōngshì),公示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须隐去部分位数)、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经(jīng)公示无异议的,登录网厅平台进行线上初审确认。
(三)材料报送。各院校将加盖公章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yícìxìng)求职补贴申领表》原件、申领材料复印件及公示证明(zhèngmíng)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到院校所在地区(dìqū)的人社部门。
(四)地区复审。各地区人社部门登录“辽宁省(shěng)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登录网址:http://10.56.8.77/portallogin/#/),依据(yījù)申领材料进行复核(fùhé),并将复审通过名单(míngdān)进行公示,公示相关(xiāngguān)要求须与院校公示保持一致。公示结束后,登录省系统确认公示结果(jiéguǒ),并于2025年9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五)补贴(bǔtiē)发放。各(gè)地区人社部门应(yīng)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务必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补贴足额发放至申领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及时登录省系统更新补贴发放状态。
(六)材料留存。各(gè)地区人社部门须做好申领材料归档工作,于2025年(nián)11月14日前将补贴(bǔtiē)发放凭证、公示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市人社部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一次性求职补贴是国家对困难毕业生开展求职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的就业(jiùyè)帮扶政策,是上级考核(kǎohé)的重点任务。各(gè)院校及各地区(dìqū)人社部门应做好广泛通知及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
(二)严格审核,完善机制。各(gè)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须严(xūyán)把审核关,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工作机制,确保补贴对象、经费核拨等准确无误(zhǔnquèwúwù)。
(三)落实政策,跟踪(gēnzōng)问效。各院校及各地区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fāfàng)情况,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效果(xiàoguǒ)。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ǎozhàngjú)
2025年(nián)6月16日
附件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bìyèshēng)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rénlìzīyuán)和社会保障局)
各地区人社(rénshè)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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